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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也不会。

[双天王拉郎]了不起的陈刀仔(刀仔x阿泉)

翻草稿翻出来的玩意,不写完有点可惜,虽然写完也就那样。算了算了,写完即胜利!

时间错乱年代错乱都属于我。OOC也属于我。


1

“我没吃饭的嘛。”

叼着根烟的小混混满不在意地朝阿泉绽放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仿佛他只是路过这个可怜的落难零工仔,而不是刚刚偷了他放在身边台阶上的生日蛋糕的始作俑者。小红毛进路边的店去取东西,而那个制作极尽精美的,被放在门口的奶油蛋糕正好出现在了游荡的刀仔视野里。

“死鬼佬吃那么好的蛋糕,我只想尝尝味道而已嘛。”陈刀仔用差不多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嘟囔着。

却没想到那“鬼佬“一抬眸,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对上了刀仔的。

“我不是鬼佬,我是人。我听得懂你讲话。”

吓,原来是人。刀仔听到对面开口讲的是中国话,吓了一跳,心虚地拍了拍胸口,还好刚刚没说什么太过分会挨打的话。那双眼睛突然让刀仔想起大屿山的海,海风拂过荡起盈盈的水光。

那鬼佬,不是,那人像是习惯了这样的反应,也没理他,接着自己的话头。“我给西饼店打零工,这蛋糕一会要送去客人家里的。现在被你吃了,我也没法送了。”他轻轻锁起了眉头,无可奈何的样子。

刀仔没来由地心里一软。他只好摸出那个刚刚入袋还没捂热的钱包,握在手上沉甸甸的——大约都是零散的硬币,扔还给阿泉。“好啦好啦,还你啦。我不骗自己人的。” 下次不会了,他对自己说。下次才不会把到手的钱包还给人家。

红毛这才反应过来钱包也被人拿走,又惊又怒地把钱包放进裤袋里收好。刀仔看他脸上风云变幻,又忍不住想笑。“那你的蛋糕怎么办?”

“只能我自己花钱再买一个了。我快来不及了,你在这里等我。” 说完阿泉跨上自行车,留给刀仔一个远去的背影,白T恤被汗濡湿,勾勒出背部结实的肌肉线条,随着他骑车的动作起伏。

那个蛋糕看起来真的很贵,大概会花去那个钱包一半的重量吧,刀仔想。

你在这里等我?刀仔十二岁出来混街头,纵横旺角快三年,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跟他讲话。是要秋后算账吗?这番仔莫不是以为他真会乖乖等在这里跟他再对质一番,简直天真得连他一个十五岁小孩都不如。但反正他也无所事事,身上拿不出一个多余的银仔,光脚不怕穿鞋的,他——不过那番仔好像也没穿鞋。所以是上岸的蛋家人?怪不得他的眼睛像大海的颜色。这是刀仔肚中仅有的墨水能想到的唯一形容。他不四处游荡坑蒙拐骗的时候喜欢坐在海边看海浪,那双眼睛就像海水。

总之刀仔决定留下来等这个番仔,反正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吃亏。

在他踢碎第十二块小石子的时候,石子路的尽头滚来了一对自行车轮。布华泉从车上跳下来,又粗又急地喘着气,他的胸口被汗水浸湿了一大片,纤薄的白T恤如若无物,胸口饱满的肌肉呼之欲出,在六月的闷热里隐隐散发着热气。

他的自行车把上挂着跟刚才的蛋糕一样的袋子,却从里面掏出一整片多士面包来,冲刀仔招了招手。刀仔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光看着他。

布华泉抬头看看他,撕下一小片面包来,然后把剩下大的那片递给刀仔。“你快吃,我一会还要去林太家洗衣服。”说着就把那一小片面包几口撕进嘴里吞咽下去。

刀仔看着那片面包有点发愣。

“不是说没吃饭。”布华泉又说。

原来是被当成了流浪街头的小乞儿。他堂堂陈刀仔,混了街头三年,不说话事几条街,附近的街坊们多多少少还是要卖他几分面子,难道还会饿肚子需要番仔施舍?虽然偶尔,时不时,有时候,可能还是确实会不巧发生。他讪讪接过那片面包咬了一口。“蛋糕……对不起,我以后一定还你。”

 

2

后来他发现番仔时常路过这条街。这样破败的街区洋大人绝不会来,以免脏了他们高贵的靴子,因此那一头红毛混在黑发里就特别显眼。刀仔拦过一次对方的车,番仔跳下来挠挠头说,又没钱吃饭了?刀仔气得踹了对方自行车轮胎一脚才答话,“我古惑仔啊大哥,这叫收保护费!” 番仔一翻钱袋,丁零当啷倒出几个铜板来。刀仔低头看看钱又抬头看看番仔,“有没有搞错啊,你不是给洋人干活的吗?怎么还这么穷?” 番仔这时才解下身上一个小包裹来,“这是我最小的妹妹,我还有好几个弟弟妹妹要养活。”

算了算了,刀仔大发慈悲地摆一摆手,你妹妹要哭了,烦人,保护费下次一道给我吧。

番仔狐疑地看他一眼,将妹妹抱在怀里哄一会,小婴儿很快重新进入梦乡,他这才翻身上了自行车转身离去。

又一次,连刀仔也没想到,世界上竟然真有人会把古惑仔说的下次给钱当成一个约定然后出现。因为时间过去太久,连刀仔都快不记得有阿泉这回事。

所以阿泉穿着一身衬衫西裤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只道是洋人误入了贫民区来问路。

“我听不懂洋文的,你找错人。”他挥了挥手打发这个洋人。

“洋人”却笑起来,刀哥,保护费。

刀仔连忙把掉在地上的下巴眼珠都捡起来,“是你啊!哪里发财混这么好!”他匆忙把手在裤腿上正反擦了擦以示敬意,然后一巴掌拍在布华泉的肩膀上留下一个黑爪印。布华泉也不恼——他似乎就没有生气的样子,从兜里摸出一个钱夹来,(刀仔敏锐地注意到大约是新换的),从里面夹出一张纸币来交给刀仔。“我考上了东印度公司,现在做工程师。”

“恭喜恭喜。” 虽然东印度公司,工程师之类的词对于刀仔来说没什么意义——他半个字没听懂。但看到对方的变化大致还是知道是个好差事。

“你要不还是寻个正经行当吧,在码头给人卖力气也行。你有心的话我可以帮你问问……”布华泉一边把钱夹放回包里一边絮叨。

“别别别,我陈刀仔纵横大屿山三年多,刚混出点名头你就叫我改行?” 刀仔也没看那钱是什么数,揉吧揉吧就塞进了裤兜里,一张崭新的纸币就此经受了第一次蹂躏。

“行,别再饿肚子就行。”布华泉笑了笑,转头朝他那辆老旧的自行车走去。

“哎……”刀仔犹豫了一下,喊他。

布华泉停下脚步扭头看他。

“下个月今天,还在这,下个月的保护费!”

布华泉愕然,然后点了点头,骑上自行车消失在了拐角。

 

3

陈刀仔想过很多次和布华泉重新见面的场景。他恨那个人吗?绝对是算不上的。

在维加斯发迹以后,他遵循师父的吩咐,将所有赌资都做慈善散了出去。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向往奢靡的生活,赌术于他而言不过是技巧的象征和胜负欲的满足。他还是更喜欢穿着白背心嘴里叼着一串鱼蛋游走在香港闷热街头,让海风吹在他身上的感觉。虽然海风并无凉意,甚至因为白日里的照晒更带着余温,但那蒸腾的触感时时会叫他想起一件白T恤,被汗水浸透淋漓,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主人结实的肌肉线条。

他回到香港后以赌侠的名义办了很多次慈善晚宴,也向一些上层名流打听过东印度公司的一位小有名气的华人工程师——原来现在已经是华人大班。酒会灯红酒绿,香港的“名流”真如流水一般来了又走,却没有他想见到的那一位。陈刀仔突然觉得自己像极了一本美国小说里的人——他当然没有自己读过,大约是有哪个女友讲给他听过,用来取笑他的。穷小子一朝富贵,在旧情人的家附近开极尽奢华的宴会和派对宴请全城,就是为了吸引一个人的注意,等待那唯一一个来宾,然后在夜深人静时望着杯盘狼藉默默喝一杯酒。结果,旧情人呢?喔,他与那男主角的差别,大概是他等的那个人连旧情人都算不上。

每一次晚宴上必有一份巨大的裱花蛋糕,旁人问起刀仔就说,我师父吃了巧克力才能发挥十成功力,那我爱吃蛋糕有何奇怪?

这样的场合自然也有不少洋人出没,陈刀仔每每留心查看,有心细的人自然留意,便不时送几个金发女郎到刀仔身边作“西餐”尝鲜,却大为震惊地吃了个闭门羹。

“我在维加斯见的漂亮妞还少吗?要你多事。”赌侠先生如是回复。

布华泉的出现却没有给陈刀仔带来太大的惊喜。那一次他出现在宴会厅门口,臂弯里挽着一位优雅的女士。他似乎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并无参与许多宾客的推杯换盏,多数时候便站在酒台前望着那位女士去交际的背影。就连来向主人致意,也是被女伴拖着来的。

布华泉看到西装领结,梳着油头的陈刀仔,眼中绝对闪过了一丝震惊,被刀仔捕捉无疑。布华泉自己也是一身定制西装,皮鞋闪亮,唯胸口的那枚领带夹黯淡失色,一看便是陈物,与他一身装束不甚搭配。

"Nice clip." 他先开口调笑。

布华泉一怔,低头去看胸口的领带夹,然后礼貌一笑,“谢谢。”

他身边那位淑女却佯怒起来,“宴会上不先恭维女士,现在的香港已经这样不讲绅士礼节了吗?”

陈刀仔连忙牵起女士的手,落下轻轻一吻。“是您美得太目眩了,我一个粗人,一时想不好恭维话,怕说出来冒犯了这么漂亮的小姐,敢问芳名?”

"Fion, pleasure to meet you."

陈刀仔变魔术般地掏出一朵玫瑰,弯腰献给Fion。这样的小伎俩对赌侠来说自然不在话下,拿来讨女孩子欢心百试不爽。”

“陈先生真不愧赌侠之名。” Fion眼波流转,隐隐带着笑意,却不接那朵花。

“Fion小姐见多识广,这点小把戏您看不上。但还是请您收下这朵花,因为我得把您身边这位布先生借走几分钟,就当是租金了。”

Fion似乎也很开心多为布华泉创造一些社交场合,便接过花翩然转身,融入到酒会的人群中去,陈刀仔遥遥地冲她颔首致谢,她半举手中的香槟杯以示回应。

陈刀仔走在前面,布华泉跟在他后面一米外,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一言不发,直到刀仔穿过重重回廊进了一间休息室,把自己扔进柔软的沙发里。布华泉没有坐下,虽然他站着,却觉得此刻居高临下的不是他自己。

“……对不起。”他终于决定开口。

“这么多年不见你就打算说这句?我开了那么多次晚会都没见过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看不上我这样的人开的酒会呢。” 

“我当时不该那样说你……说你那笔钱来的不正经。”布华泉没有搭理陈刀仔的话,只是自顾自地往下说。

刀仔却笑出声来,“你说的也没错啊,我现在发达了,赌来的,我确实做不来正经行当。”

他与布华泉约定了一个月后再见,原本确实是想收点保护费。那一日走在路上却看见橱窗里陈列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领带夹——那家昂贵的西装铺子里唯一他能买得起的小部件。那些大人物好像都有这样的东西,他想。布华泉也应该有一个。

领带夹上镶了一颗小小的蓝色水钻,不是什么特别好的材质,也因此没有那么昂贵,但刀仔觉得那一定很衬布华泉的蓝色眼睛。

后来的一个月里被他数着日子过,每天奔赴不同的地点打零工,搬东西,扫地,送货,他都干了。十七岁的少年年轻力壮倒也不觉得很累,而且他总是想起布华泉跟他闲聊时说自己做过的那些工,原来他的日子每天都是这样过。只不过他攒够了钱之后笃定地认为,自己确实不是干这些活的料,以后打死也不会再干了。

他把橱窗里那枚领带夹献宝一样拿到布华泉面前时却第一次见了对方发火的样子。

“你哪来的钱?”布华泉眉头紧锁,合上盒子的样子就像一盆冷水浇在刀仔头上。

“我打零工攒的咯。”

“你跟我说真话。是不是偷的?”布华泉并不买账。

“都说了我打零工攒的!不信你去报警好了,看有没有哪家店报失窃!” 陈刀仔忽然感到一阵无名火往上窜,摔下领带夹的盒子掉头就走,布华泉在后面喊他,他只当没听见。

那是他们上一次见面,确实也算是不欢而散。

这么多年过去刀仔时时还记起那个领带夹,倒也不是还有什么怨恨,只是他总觉得那是他少年时的赤子之心所换来的东西,希望它有一个好归宿罢了。不过布华泉一直把这个小饰品带在身边倒是他没有想到的。

“……后来我按盒子上的店名去找了,店家说没有失窃,确实是你买的,我真的不该这样说你。”布华泉的声音越来越轻。

“你好烦啊。”刀仔感觉自己喝多了,布华泉絮絮的声音像是从很远处传来。“我都说没事了。” 这也不是气话,他承认看到布华泉仍旧把那个领带夹别在胸口的时候,心里那一点怨气早就烟消云散了——而且他的眼光很不错,那颗蓝色的水钻确实衬阿泉的眼睛。

他突然想再赌一次,大概是他血液中与生俱来的投机天性又燃烧了起来。

刀仔忽然起身,一把拽住了布华泉的领带,狠狠把两人一同摔进沙发里。他欺身压在阿泉身上,低头看着对方的眼睛。大海的颜色,他想。阿泉的唇角有一丝奶油,他凑上去轻轻舔去,然后将那丝甜味卷进舌尖,又送进了布华泉的唇舌间。布华泉还没从位置的剧变中回过神,原本还想再说一次的对不起也被堵了回去,只能被动感受着刀仔口中的酒气和奶油的甜香。

“你真的好烦啊,你的蛋糕,还你。” 最后刀仔趴在他身上得意洋洋地宣布,刚说完,便头一沉歪在了布华泉的肩头。

这租金可贵大发了,下次得记得给Fion小姐送好大一捧花。这是陈刀仔失去意识前想的最后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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